视觉传播设计学院单元课学生作业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作者: 审核:   时间:2021-06-03 点击数:

为促进我院单元课教学交流,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依据学校《阶段课学生作业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结合本院各专业(方向)相关单元课教学特点,特制订如下单元课学生作业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一、评选时间

每学期评选一次,在学校阶段课学生作业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开始前一周进行评选,具体时间以学校评选活动通知为准。

二、评选范围

担任学期单元课教学工作,且在指导学生作业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本系专、兼职教师均可参评。

三、评选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优中选优的原则,力求评选结果能够反映专业课教学水平和特色。

四、评选标准

评选内容

评选标准

分值

前言

主题突出,文字简洁,书写工整。

5

版面

排版规范,版面整洁,布展美观。

15

作业

绘画类

1、构图适当,整体关系好。

20

2、刻画主次分明,虚实得当。

20

3、色彩和谐,色调统一。

20

4、优秀作业展出数量占班级人数(或小组数)超过1|2。

15

5、按时展示作业,提交的优秀作业相关材料符合要求

5

设计类

1、主题明确,作品很好地切合了课程特点与专业特色,构思新颖有前瞻性。

20

2、布置整体协调,版面构成疏密有致,设计说明清晰明了。

20

3、所展作品在班级学生作品中具有典型性,且涉及面较广,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20

4、优秀作业展出数量占班级人数(或小组数)超过1|2。

15

5、按时展示作业,提交的优秀作业相关材料符合要求

5

文案策划类

1、作品很好地切合了课程特点与专业特色,符合行业运作规律,具有较强执行性。

20

2、作品内容创意性强,具有创新性与前瞻性。

20

3、图文结合,体现设计与策划综合能力。

20

4、优秀作业展出数量占班级人数(或小组数)超过1|2。

15

5、按时展示作业,提交的优秀作业相关材料符合要求

5

备注

1、 影视类作业展示限于展示条件,评分标准参照文案策划类。

2、不适合展示的单元课作业,评分标准参照文案策划类。

五、评选程序

 1、每学期期末,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本学期学生作业展进行复评,按15%的比例评出学院单元课作业优秀指导教师,并在期末年终绩效考核的教研教改中加0.5分。
    2、教师须积极承担学校和院系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低于所在院系平均数的,不能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3、学院报送单元课优秀指导教师参与学校阶段课学生作业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视觉传播设计学院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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