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
1.负责审计处的全面工作,组织本处人员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2.负责建立健全内部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拟定审计工作年度计划和审计质量情况。
3.掌握审计标准、确定审计方案、检查审计规范的执行情况和审计质量情况。
4.审定审计报告,组织编制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书,监督执行批准的审计决定。
5.依照规定组织审计信息的发布。
6.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7.做好部门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
8.完成上级组织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审计:
1.制定财务审计工作制度。
2.开展财务收支审计。
3.开展预算管理审计。
4.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5.开展内部控制审计。
6.开展资产管理情况审计。
7.完成日常监督工作。
8.完成信息化工作。
9.完成部门安全等其它工作。
10.完成上级组织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审计:
1.制定工程审计相关制度。
2.开展工程项目立项审计。
3.开展工程项目设计审计。
4.开展工程项目概预算审计。
5.开展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审计。
6.开展工程结算审计。
7.督促审计意见、结论执行落实。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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