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制度,严格聘任管理工作,促进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评聘分离、择优聘任的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适用对象
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申请首次聘任的编制内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该资格与所在工作岗位性质和要求相一致。
(三)完成规定的基本工作量。
(四)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四、编制内人员聘任方式
(一)通过“申报评审”方式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已在岗位设置范围内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学校直接予以聘任。
(二)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专任教师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原则上不予聘任;非专任教师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根据当年学校岗位职数设置情况及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情况,制定相应的聘任条件,择优聘任。
(三)进校前已取得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公开招聘方案注明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校直接予以聘任;公开招聘方案未注明具体的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的,需与现在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相一致,并符合当年学校岗位职数设置情况下,方可聘任。
(四)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学校直接予以聘任。
五、编制外人员聘任方式
(一)通过“申报评审” 或“直接认定”方式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
1.获得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和职数情况,予以择优聘任。
2.获得非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根据学校管理、教学及专业建设需要,确定当年学校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职数。在聘任职数内,按照参评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获得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时间长短、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先后、学历高低顺序予以聘任。同等条件下获得工艺美术系列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专任教师优先聘任。
3.专任教师申报评审高教系列、工艺美术系列之外的其他系列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不予聘任。
(二)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
专任教师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原则上不予聘任;非专任教师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须与现在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相一致且在现有工作岗位满1年及以上,并根据当年“以考代评”方式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编制外人员情况,制定相应的聘任条件,择优聘任。
(三)进校前已取得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公开招聘方案注明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学校直接予以聘任;公开招聘方案未注明具体的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的,参照申报评审同类人员同等情况予以聘任。
(四)获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学校直接予以聘任。
六、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太阳集团tcy872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登记表》,同时递交专业技术职务通过文件、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部门审核:申请人所在部门对申请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对,并对本部门申请人员的基本条件、首次聘任条件进行初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到组织人事处。
(三)学校审查:组织人事处根据聘任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及职数情况提出是否聘任的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核。
(四)聘任:学校会议审议通过后,下发聘文,发放聘任书。
七、其他
(一)根据评聘分开原则,对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完成基本工作量的编制外人员和申请以考代评的编制内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原则上学校同意其申报或考取相应等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是否聘任则按照本办法进行。
(二)聘任到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与学校签订服务年限协议。从聘任之日算,聘任到中级专业技术等级的服务年限不少于3年,聘任到高级专业技术等级的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