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组织人事处党支部在致美楼311室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在职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郭文清同志带领大家集中学习了《湖南省共产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办法》明确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规范党员徽章佩戴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员党的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和荣誉感,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意见》明确要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
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事关统揽推进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目的是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全党团结统一、行动一致。
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制定有利于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通过集中组织学习,全体党员更加全面理解了《办法》《意见》和《条例》的重要意义,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主体、事项、程序和方式,加强部门服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凝心聚力,不断提升部门服务保障能力。
组织人事处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