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
为帮助学生树立明确的学习目标、养成良好的学习态度,引导学生养成终身学习的良好习惯,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确保学生管理及教育教学水平稳步提升,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
一、 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学校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
成 员:学生处处长、副处长,教务处处长、副处长,各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 ,教务处、学生处相关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各二级学院成立学风建设工作组,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负责本学院学风建设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
全面领导学校学风建设工作,制定学校学风建设规划和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学风建设现状,提出改进方案。对学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二)各二级学院学风建设工作组
认真落实学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学生管理,积极开展各项学风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