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美院精神”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article_author$        时间:2015-01-15 审核:   点击数:

各处室、系部(学院):

大学精神,是大学办学方略、治校理念的反映,是校园文化的魅力所在和大学文化的核心内容,是教风、学风、校风的集中表现,是师生员工所认同的价值观,具有不可低估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师生员工中开展“美院精神”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大学精神的实质内涵为基础,通过征集、提炼并确定“植根学院发展历史,符合学院发展要求,体现学院人文精神,引领学院创新追求”的“美院精神”,激励学院师生奋发向上,汇聚科学发展的正能量,再创学院新辉煌,为建设全国一流的高校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主要目标

要使提炼和培育“美院精神”的过程,成为学习校史,理解过去,把握现在,开创未来的过程;成为集中师生员工的智慧,凝聚发展共识的过程;成为凝炼学院办学传统,提纯学院文化底蕴的过程;成为推动学院建设发展,提升学院特色品位的过程。以此不断丰富校园精神,促进学院更好地科学发展、创新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美院精神”征集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罗旺生 余克泉

副组长:陈鸿俊 汪泳波 彭泽立 刘凤姣

成  员:全体中层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学院宣传统战部,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征集范围与要求

1.征集范围

在全院师生(包括离退休老同志)中广泛征集。

2.征集要求

要符合大学精神的基本特征,充分体现学院的办学历史、办学理念,充分体现学院建校以来,特别是转办高职院校以来,学院办学的成功经验和美院人的精神风貌。

表述语要文字精练,主题鲜明,精炼工整,内涵丰富,易懂易记,琅琅上口,没有歧义。字数为16个字以内,并附800—1200字的释义,对“美院精神”进行精辟阐释。

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征集活动领导小组对入围、入选作品拥有所有权及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使用的权利,并不再另付稿酬。

分两个系列评入围奖:教职工系列设入围奖10个,每个奖励人民币1000元;学生系列设入围奖20个,每个奖励200元。

经评选采用的“美院精神”,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五、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1月—3月)

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提出活动要求,落实任务责任。全院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部署,积极宣传发动。

广泛宣传发动。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大学精神”的学习研讨活动。通过阅读理解相关专著论文,开阔视野、启迪智慧,获得理论与实践等支撑。通过学院官网、微信平台、宣传橱窗、“美院校史”进课堂活动、主题班会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深入广泛地做好宣传发动。

2.提炼、征集阶段(2015年4月)

所有作品均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学院宣传统战部。

邮箱地址:357408689@qq.com

联系电话:4200777

联系人:王芳、荆丽敏、杨诗雨。

投稿个人或集体均请注明“美院精神征集”字样及本人或集体真实姓名、单位、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所有作品请自留底稿,恕不退还。如有内容相同或相似稿件,按照收到时间先后,取先投稿者。

3.投票、评奖阶段(2015年5月)

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先选出30条表述语入围,其中教职工系列10条,学生系列20条。最后,活动领导小组综合评定采用1条作为“美院精神”。

4.学习、宣讲阶段(2015年6月)

通过官网、微信平台、宣传栏、外宣品等形式,对外公布“美院精神”正式表述语,集中宣传“美院精神”。通过辅导讲座、“美院精神”进课堂等形式,深入解读“美院精神”,准确领会“美院精神”内涵。 

开展“美院精神”征集活动,是推动学院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宣传统战部要发挥牵头揽总作用,搞好协调,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营造良好氛围,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努力保证整个活动有序开展。全院师生员工要积极参与,以饱满的热情投入活动之中,为实现“美院梦”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太阳集团tcy8722

201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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