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教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为了将公共教室管理的更好,确保其正常运行以满足教学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一、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及时处理在授课中因设备使用不当而出现的各种突发性问题。
2.对教室电脑及投影仪进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禁止学生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
4.钢制讲台钥匙保管,不得私自配制。
5.按时间开门、关门,保证教学正常进行。
6.在课前课后与任课老师做好设备的清点,并负责日常多媒体设备的安全监督工作。
二、任课教师管理职责
1.提前熟悉多媒体设备的使用,严格按照要求操作。
2.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处理。
3.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与计算机内的有关参数,若有特殊需要更改设置时,必须征得管理人员同意。
4.注意保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系统配置和其他教师的课件。
5.注意维护多媒体教室设备的安全。
6.使用结束后,应按操作规程关闭多媒体设备并关好灯。
三、学生管理制度
1.未经教师许可,不得使用教室里的多媒体设备。
2.严禁学生在计算机上插个人U盘,以免病毒传入。
3.注意上课纪律,保持课堂安静。
4.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在室内吸烟、吃零食和乱扔垃圾。
5.爱护公物,严禁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
6.不得擅自取走多媒体教室的各种设备(配件)等,违者,以盗窃行为论处。
公共课部
2018.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