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太阳集团tcy8722委员会文件
湘工美职院党字(2021)66号
关于印发《太阳集团tcy8722“第二课堂 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门:
《太阳集团tcy8722“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试 行)》经2021年12月9日学校党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 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太阳集团tcy8722委员会 2021军12月16日
太阳集团tcy8722
“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 政治工作的意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在高校 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坚 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提高 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 实施办法。
第二条 第二课堂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知识教育的辅助、延伸和拓展。第二课堂活动是指在课堂教学 以外的时间、地点,大学生所进行的旨在加深基础知识,扩大知 识领域,开扩视野,发展科技、文体、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 培养独立工作和创新创业能力,提高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的实 践活动。
第三条 为了更好地发挥第二课堂育人功能,针对学生在 大学阶段的思想政治素养、实习实践、创新创业、文体素质拓 展、自主学习等方面的普遍需求,进行工作内容、项目供给和 评价机制的系统设计和整合拓展。通过客观记录、有效认证、
科学评价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与成果,促进“第二课
堂成绩单”成为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评先评优、推优 入党及就业创业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工作指导委员 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校 领导任主任,学生工作处和教务处处长任副主任,党委宣传统 战部、校团委、信息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 院、公共课教学部以及各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为委员。委员 会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的制订、修订,统筹教育 教学资源、部门协同,监督“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落实,裁 决学生对参与“第二课堂”活动认定情况的申诉。委员会下设 “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
公室主要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活动的统筹规划、指导、考 评和网络系统管理培训等工作。
第五条二级学院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小组,由 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院长任组长,二级学院副书记、副院长 任副组长,辅导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全院“第二课堂成绩单” 具体工作落实,内容主要为规划二级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 课程项目设置、保障网络系统管理员队伍建设、支持第二课堂 活动开展、审核团支部“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结果并在学院 网站统一公示等工作。
第六条各班级成立由辅导员负责,团支书、班长、学生
干部和学生代表5~7人组成的“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小组, 由团支书、班长任组长,负责班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 绩的认定,公示和上报等工作。
第三章 内容体系
第七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内容体系是落实“第二课堂 成绩单”制度的基础,是对第二课堂活动的科学分类整合和体 系构建。
第八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内容体系主要涵盖思想政 治素养、社会责任担当、实践实习能力、创新创业能力、文体 素质拓展、自主学习能力等6个模块。具体考核细则详见附件1。
(一)“思想政治素养”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入团、入党情 况,参加主题团日(党日)活动、思想教育类报告会、党团培 训、“青马工程”培训等各类理想信念和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 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二)“社会责任担当”模块主要记载参与践行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活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支教助残、社 区服务、法律援助、公益环保、赛会服务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 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三)“实践实习能力”模块主要记载日常社会实践、假 期社会实践及其他实践活动的经历。其中日常社会实践活动指 个人主动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劳动教育实践、 校内党团学(含学生社团、学生助理,不含勤工助学)组织的
工作任职经历等,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假期社会实践指利用 寒暑假进行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社会调研等。
(四)“创新创业能力”模块主要记载参与各级各类专业、 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参与教师创新 创业团队、二级学院创客空间活动等,主持或参与学校横向科 研、思政项目、创新创业培育项目,参加就业能力培训、创业 培训、就业创业讲座、发表作品、参加展览、取得专利等情况。
(五)“文体素质拓展”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完成体质健康 测试,参与文艺、体育、人文素养等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的 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六)“自主学习能力”模块主要记载学生课外阅读与写 作情况,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的经历,以及获得相关荣誉、 证书。
第四章积分管理与记录评价
第九条 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应创造必要的条 件,积极开设第二课堂课程与实践活动,提升第二课堂实践活 动的质量,满足学生素质拓展需求;学生应根据第二课堂实践 的教育教学要求,对自己所学专业、能力、特长、兴趣与爱好 等,自主选择参加相应的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和课堂,完成相应 的实践活动,取得规定的积分。
第十条 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采用积分换算学分 方式计量。三年制高职学生在完成第一课堂学习要求的基础上
须修满220个积分(其中“思想政治素养”模块不低于50积分、
“社会责任担当”模块不低于30积分、“实践实习能力”模块 不低于40积分、“创新创业能力”模块不低于30积分、“文 体素质拓展”模块不低于40积分、“自主学习能力”模块不低 于30积分)。原则上第一、二学年须年均修满不少于90积分, 学年修满120分为优秀,第三学年第一学期须修满不少于40积 分。
第十一条 学生修业年限内,完成每个模块规定积分之外, 模块超过的积分可以置换2个其他模块的积分任务(除“思想 政治素养”模块之外)。
第十二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记录使用团中央开发 的网络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网上认证管理及录入。积分以一学期 为审核和上报时间单位。非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 绩以学期为认定期限,每学期第一学期最后2周内完成本学期 认定、审核、公示、备案,对每学期未修满最低积分要求学生 进行预警。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须在前5个学期内 修满220个积分,于毕业年度第二学期开学前2周内完成认定、 审核、公示、备案。
第十三条 第二课堂积分认证工作流程为先申报再审核, 实行网上认证与材料申请认证相结合的认证方式。“第二课堂 成绩单”积分认证分三级:
一级认证:学生本人申报,班级“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
小组认证。
二级认证:二级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小组审核, 确认无误后公示。
三级认证: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工作办公室复核 二级学院材料,如有调整需进行公示,最终形成学生个人第二 课堂成绩单。
第十四条 在“第二课堂成绩单”实践中,所有证明材料 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所申请积分,情节 严重者依据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学生报名参加的活动,无 故缺席或不参加3次者,下一学期禁止报名参加同类活动。
第十五条 二级学院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小组填 写《毕业年级学生第二课堂积分申请审核汇总表》(附件2),由 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团委,学校依据二级学院网 络复审数据及纸质汇总表,进行网络终审,最终确认毕业年级 学生第二课堂积分,审核资格,并将信息报送教务处。学校团 委统一打印并盖章“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达标的毕业生成绩 单,“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进入学生档案。
第五章结果应用
第十六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认定分为优秀、合格、 不合格3个等次。截止第五学期,6个模块所获积分均满足最低 要求,且总分不低于280分以上(含280分)者认定为优秀;6 个模块所获积分均满足最低要求,且总分在220分以上者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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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合格。截至第六学期,6个模块所获积分未满足最低要求且总 分低于220分者认定为不合格。
第十七条各年级学生完成相应学期的“第二课堂成绩单” 与该学生评先评优、奖助学金评定、推优入党、“专升本”考 试推优、综合素质测评等挂钩。
第十八条社会用人单位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根据 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情况,对学生进行综合能力描述性评价, 更好地实现就业双向选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凡本办法中未涉及到、但需要纳入“第二课堂 成绩单”实施办法的活动项目,可由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向学 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工作办公室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参 照本办法进行积分认定,根据需要,第二课堂学时认定标准每 年动态修订一次。
第二十条本办法从2021级学生开始试行,由学校团委共 同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
附件:1.太阳集团tcy8722“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 标准计量方法(试行)
2.太阳集团tcy8722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积分
申请审核汇总表
附件1
太阳集团tcy8722
“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标准计量方法(试行)
一、项目定级标准
1.国家级活动是指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科技部、人社 部等政府部门主办的活动;国家级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 上作为省级活动认证。
2.省级活动是指由共青团湖南省委、湖南省教育厅等政府 部门主办的活动;省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市 级活动认证。
3.市级活动是指由共青团益阳市委、益阳市教育局等职能 部门主办的活动;市级各社会团体举办的活动,原则上作为校 级活动认证。
4.校级活动是指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主办的活动,以学校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认定为准。
5.院级活动是指由二级学院主办的活动,以二级学院认定 为准。
6.学生参加活动的级别认定以实际举办单位(表彰单位) 所属级别为准,凡带有商业性质的评比竞赛活动,一律不予认 证。
二、集体项目积分认定标准
集体项目积分按贡献程度计量。
1.贡献程度不区分,成员积分一致,如先进班级、合唱赛、 100米接力赛等;
2.贡献程度有差异,按照第一成员为积分*100%,第二至第 四成员为积分*60%,第五至第七为积分*40%,计算出的积分执 行四舍五入。第七及以后成员不给与积分,如“互联网+”大学 生创新创业竞赛、创业街入驻项目孵化团队、集体设计作品等。
三、“第二课堂成绩单”各板块积分置换办法。根据各板 块最低分要求,没有完成板块最低分的可以用其他板块超额积 分进行置换,最多置换2门。(思想政治素养板块不能进行置换)
四、“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积分标准
(一)“思想政治素养”模块
项目 |
具体任务 |
要求 |
积分标准 |
理论 学习 |
参加思想政治、形势政策、理想信念主题报告 会、讲座、交流培训、理论学习等 |
校级,全程参与 |
1积分/次 |
思想汇报(每年不超过4篇) |
校级,独立完成 |
1积分/篇 |
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 |
全程参与 |
0.5积分/期 |
党团理论研究期刊、文集上发表文章 |
分国、省、校三 级,分别乘以系 数2、1.5、1 |
20积分/篇 |
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性学习报告 |
校级,全程参与 |
15积分/篇 |
思想政治理论类社团理论学习、交流研讨、讲 座培训等 |
校级,全程参与 |
1积分/次 |
党、团校培 训 |
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青马工程培 训班等 |
省级,全程参与 |
15积分/项 |
校级,全程参与 |
10积分/项 |
党、团日活 动 |
参加理论宣讲会、报告会、知识竞赛、征文比 赛、演讲比赛等 |
国家级,全程参 与 |
15积分/项 |
省级,全程参与 |
10积分/项 |
校级,全程参与 |
5积分/项 |
院级,全程参与 |
3积分/项 |
—10—
项目 |
具体任务 |
要求 |
积分标准 |
|
参加主题党、团日活动、主题班会等 |
校级,全程参与 |
3积分/次 |
院级,全程参与 |
2积分/次 |
班级,全程参与 |
0.5积分/次 |
品德修养 |
参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思政课程 的实践环节,文明校园系列宣传实践活动,道 德讲堂,道德模范宣讲会等 |
省级,全程参与 |
4积分/次 |
校级,全程参与 |
3积分/次 |
院级,全程参与 |
2积分/次 |
其他政治 教育活动 |
参加团代会、学代会等 |
省级,全程参与 |
4积分 |
校级,全程参与 |
2积分 |
院级,全程参与 |
1积分 |
获奖情况 |
参加思想成长类竞赛活动获奖(分省、校、院 三级,分别乘以系数2、1、0.8;同一比赛项目 获奖按照最高分计算) |
一等奖4积分 二等奖3积分 三等奖2积分 优秀奖1积分/项 |
|
(二)“社会责任担当”模块
项 目 |
具体任务 |
要求 |
积分标准 |
参与 活动 |
参加各级各类青年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关爱 留守儿童活动的经历 |
全程参与 |
3积分/次 |
志愿 服务 项 目 |
参加并完成志愿服务或公益活动等相关的项目, 以及指定的专项(专题)公益实践活动(包括西 部计划、大型赛会服务等);无偿献血(按照校 级公益项目计算学时) |
国家级,全程参与 |
30积分/项 |
省级,全程参与 |
20积分/项 |
校院级,全程参与 |
10积分/项 |
获得 表彰 |
参加志愿服务类相关活动并获得表彰的个人(分 国、省、校、院四级,分别乘以系数3、2、1、 0.8;) |
以证书、文件为准 |
5积分/项 |
参加志愿服务类相关活动并获得表彰的集体(分 国、省、校、院四级,分别乘以系数2、1.5、1、 0.8) |
以证书、文件为准 |
4积分/人/项 |
参加学校寝室卫生评比、文明寝室评比等 |
以证书、文件为准 |
分校院级,分别 为4、3积分/ 人/项 |
(三)“实践实习能力”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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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具体任务 |
要求 |
积分标准 |
校内 工作 |
担任团干部、学生干部、学生社团干部, 参加各类学生组织,承担各项校内工作, 均须考核合格,且满整数学年才计算学 时。同一任期兼多职的,按最高职务认 定一项 |
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校 级学生会主席团 |
30积分/年 |
二级学院团总支副书记、学生 分会主席团成员等 |
25积分/年 |
校院级团组织、学生社团、学 生会各部负责人;班长、团支 部书记、国旗仪仗队、广播站、 艺术团负责人等 |
20积分/年 |
校院两级团组织、学生会、学 生社团干事、班委、团支部委 员、艺术团干事等 |
10积分/年 |
担任礼仪队、国旗仪仗队、广 播站等学生组织干事 |
10积分/年 |
参加校内各种社团、协会(认 定总数不超过3个,创新创业 协会、大学生就业协会除外) |
5积分/年 |
培训 学习 |
团学干部培训班、研讨会等(分校、院 两级,分别乘以系数1、0.5) |
以文件为准 |
2积分/次 |
获得 表彰 |
获得针对团学干部的荣誉称号(分国、 省、校、院四级,全程参与,分别乘以 系数3、2、1、0.6) |
以证书、文件为准 |
5积分/项 |
所在班级、支部、社团、团队等集体获 得表彰(分国、省、校、院四级,全程 参与,分别乘以系数2、1.5、1、0.8) |
以证书、文件为准 |
4积分/人/ 项 |
“ 三 下 乡”社 会实践 |
寒、暑假参加学校集中重点组织开展的 社会实践活动 |
全程参与(不少于7天),完 成既定任务 |
30积分/项 |
寒、暑假参加学校或二级学院集中组织 的分散返乡或其他调查研究等实践活动 |
全程参与,完成预定任务并提 交社会实践报告 |
15积分/项 |
作为社会实践报告或交流分享(校、院 两级,分别乘以系数1、0.5) |
以主办单位认定为准 |
4积分/次 |
劳动 教育 实践 |
参加以塑造劳动观念、传递劳动知识、 传授劳动技能、端正劳动态度和培养劳 动习惯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实践活 动。(分校、院两级,分别乘以系数1、 0.8) |
全程参与 |
4积分/次 |
交流 访学 |
赴高校交流访学 |
全程参与,完成既定任务 |
10积分 |
项 目 |
具体任务 |
要求 |
积分标准 |
其他实 践活动 |
参加由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其他部门 组织的法治教育、红色文化教育、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习等 校外参观、调研、考察活动 |
全程参与,以文件为准 |
20积分 |
自发参加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
需提供实践总结及实践单位 认定意见、图片视频等证明材 料 |
10积分/项 |
获得 相关 表彰 |
获得实践锻炼类相关表彰的个人;分国 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四级,分别乘 以系数3、2、1、0.8 |
以证书、文件为准 |
5积分/项 |
获得实践锻炼类相关表彰的集体;分国 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四级,分别乘 以系数2、1.5、1、0.8 |
以证书、文件为准 |
4积分/人/ 项 |
(四)“创新创业能力”模块
项目 |
具体任务 |
要求 |
积分标准 |
专业、就 业创业 讲座 |
参加校、院两级主办的专业讲座、就 业创业指导讲座 |
院校级 全程参与 |
2分/次 |
参加教育部、教育厅主办的24365就 业创业在线课堂讲座 |
省部级 全程参与 |
2分/次 |
创 意 设 计 作 品 展览 |
创意创新设计作品参加校级、省级、 国家级、国际级展览 |
全程参与 |
校级、省级、国家级、国际级展览 分别计3分、8分、12分、20分 |
创 意 设 计作品 发表 |
在省级、国家级刊物、会议上发表创 意设计作品 |
全程参与 |
省级、国家级刊物分别计10分、 15分 |
创 意创 新 设 计 作 品 获 奖 |
学生创意创新设计作品在校级、省级、 国家级、国际级竟赛中获奖 |
全程参与 |
校级、省级、国家级、国际级竞赛 分别计3分、8分、12分、20分 |
专业、就 业创业 赛事 |
1.A类竟赛 (1)“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2)“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 品竟赛、“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 计划竞赛、“彩虹人生一挑战杯”职 业院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 (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4)全国美展、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等 国家一类专业竞赛、评选。 |
分为校内 选拔赛、 省 赛 、国 赛 |
1.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成功 完成“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网 络报名,1分/次。 2.二级学院初赛一二三等奖领衔 人分别计5分、3分、2分。 3.学校决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10分、7分、5分、3分。 4.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算20 分、15分、10分. 5.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0 分、30分、20分。 6.按集体项目赋分,省级、国家级 奖励可重复赋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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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具体任务 |
要求 |
积分标准 |
|
2.B类竞赛 (1)“黄炎培”创业规划大赛、“创青 春”大学生创业大赛; (2)由教育、人社、科技、经信委等部 门牵头举办的简历大赛、职业生涯规 划大赛、专业设计大赛等; (3)由国家一级行业协会或相关教指 委、行指委牵头举办的就业创业大赛、 专业设计大赛。 |
分为校内 选拔赛、 省赛、国 赛 |
1.校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计 8分、6分、3分、2分。 2.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算16 分、12分、8分。 3.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0 分、24分、15分. 4.按集体项目赋分,省级、国家级 奖励重复赋分。 |
3.C类竞赛 由省级行业协会举办的就业创业大 赛、专业设计大赛 |
分为校内 选拔赛、 省赛、国 赛 |
1.不设等次的校级竞赛按个人赛 计,计3分。 2.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算8分、 5分、3分。 3.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 分、10分、6分。 4.按集体项目赋分,省级、国家级 奖励重复赋分。 |
4.D类竞赛 学校主办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简历大 赛、求职模拟面试大赛、就业创业知 识竞赛、校史知识竞赛等 |
分为二级 学 院 初 赛、学校 决赛 |
1.报名参加了二级学院初赛,1分 / 次 ; 2.二级学院初赛一二三等奖分别 计6分、4分、2分。 3.学校决赛一二三等奖、优秀奖 10分、7分、5分、3分. 4.此类赛事为个人赛,二级学院初 赛、学校决赛可重复赋分,不设获 奖等次的校赛,统一计3分。 |
就业创 业培训、 训练营 |
参加湖南省人社厅主办、学校承办的 创业S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网络 直播培训 |
全 程 参 与,获得 合格证书 |
20分/次 |
参加湖南省教育厅主办、学校承办的 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 |
20分/次 |
参加学校、二级学院组织的职业能力 训练营、就业能力提升训练营、创新 创业训练营 |
4分/次 |
就业、创 新创业 践 活 |
参加学校组织的创客课程 |
全 程 参 与,考核 合格 |
4分/门 |
参加学校组织的美院创咖会、创新创 业交流会研讨会等 |
2分/次 |
参加学校组织的创意集市、作品售卖 等活动 |
全程参与 |
4分/场 |
担任班级就业创业委员 |
全程参与 |
1分/期,以报送双创学院名单为 准 |
参加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协会、大学 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协会 |
全程参与 |
5积分/年 |
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红色筑梦之 旅”、名企行等活动 |
全程参与 |
10分1次;需提供实活动总结、图 片视频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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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具体任务 |
要求 |
积分标准 |
|
参与二级学院教师创客空间、教师工 作室,并实际参与相关创新创业团队, 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
全程参与 |
3分/人/年 |
参与创新创业项目培育、创新创业训 练计划等 |
全程参与 |
1.校级:主持人计5分,核心成员 (限排名第二至第五名)计60% 2.省级:主持人计10分,核心成 员(限排名第二至第五名)计60%. 3.国家级:主持人计20分,核心 成员(限排名第二至第五人名)计 60%. |
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外线上线下招聘 会、专场宣讲会活动 |
全程参与 |
1.参加线上招聘会,2分/次; 2.参加线下招聘会、宣讲会等,1 分/次 |
参与教师横向项目研究 |
全程参与 |
3分/项 |
创业 解化 |
组建创新创业团队 |
全 程 参 与,年度 考核合格 |
1.此项主要针对未注册、持续开展 创业活动3个月以上的学生团队。 2.以报送到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的 团队为准 3.团队负责人计5分1年,团队其 他成员(不超过3人)计2分1年。 |
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
全 程 参 与,年度 考核合格 |
1.此项主要针对已注册,入驻大学 生创意创业街、二级学院创客空 间、教师工作室,且持续开展创业 活动半年以上的学生团队 2.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 计6分/,注册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法人计10分/个。 3.入驻项目具体经营情况,按照集 体项目赋分,其中领衔人15分/ 年,第二至第四成员9分/年,第 五至第七名6分/年,第七名之后 不予计分。 4.大学生创意创业街入驻项目,年 度考核为“优秀”,团队每人另加 8分/年。 |
自主创业并完成项目注册 |
全程参与 |
1.此项针对已注册、未入驻学校相 关创业场所,且持续开展创业活动 半年以上的创业团队。 2.注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法人 计5分/,注册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法人计10分/个,以营业执照为 准。 3.此类项目,按营收额度计算,每 年营收额度5万元及以上,领衔人 计10分/年;2万-5万元,领衔人 计7分1年;1-2万元,领衔人计4 分1年;1万元以下,领衔人计3 分/年,其他成员按贡献程度量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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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具体任务 |
要求 |
积分标准 |
|
网上自主创业,如开设淘宝、速卖通、 微店、抖音小店等网店平台, |
全程参与 |
1.成功开设网店平台:3分/个; 2.网店平台信誉等级达到5钻(或 营业额8万元及以上)、3钻(或 营业额5万元及以上)、2钻(或 营业额2-5万元)、1钻(或营业 额1-2万元),分别按20分、15 分、10分、5分/个。 |
取 得 专 利情况 |
取得发明专利 |
以证书为 准 |
独立获得:40分/个; 联合获得的赋分为独立获得的 60%. |
取得实用新型专利 |
独立获得:30分/个 联合获得的赋分为独立获得的 60%. |
取得外观设计专利 |
独立获得:20分/个 联合获得的赋分为独立获得的 60%. |
(五)“文体素质拓展”模块
项 目 |
具体任务 |
要求 |
积分标准 |
文化 艺术 活动 |
参加文化艺术类讲座、分享会、联谊会等活动 (分校级、院级两级,分别乘以系数2、1;参 与者乘系数2,观众乘系数1) |
全程参与,主办单 位认定为准 |
4积分/次 |
参加大学生艺术展演、大学生艺术节等竞赛或 演出活动 |
全程参与,以主办 单位证明、文件为 准 |
省、市级分别 30、20积分/项 |
校内各级各类文化和艺术的竞赛、文艺演出 文艺晚会、文学艺术作品展览等 |
全程参与,以文 件、主办单位证 明、文件为准 |
校、院级分别 15、10积分/项 |
体育 活动 |
校内外各级体育竞赛活动(分省级以上、市级 校级、院级四级,分别乘以系数3、2、1、0.8;) |
全程参与,以主办 单位证明、文件为 准 |
10积分/项(次) |
校内外各级体育锻炼活动、培训会、分享会等 (分省级以上、市级、校级、院级四级,分别 乘以系数2、1.5、1、0.8;作为参与者乘系数 2,作为观众乘系数1) |
全程参与,以主办 单位证明、文件为 准 |
4积分/场(次) |
心理 健康 |
校内外各级心理健康团体训练、团体辅导、讲 座、心理测评等活动(分省级以上、市级、校 级、院级四级,分别乘以系数2、1.5、1、0.8; 作为参与者乘系数2,作为观众乘系数1) |
全程参与,以主办 单位证明、文件为 准 |
4积分/(场)次 |
项目 |
具体任务 |
要求 |
积分标准 |
获得 表彰 |
参加文体艺术类活动获得表彰的个人(省级以 上、校级,院级分别乘以系数2、1、0.5) |
以文件、证书为准 |
一等奖/第一名 10积分/项 二等奖/第二名 8积分/项 三等奖/第三名 6积分/项 荣誉称号类及省 级以上其他奖项 5积分/项 |
参加文体艺术类活动获得表彰的集体(分国、 省、市、校、院五级,分别乘以系数3、2、1.5、 1、0.8;分主要参与者(限2人以内)和参与 者两个等级,分别乘以系数1.5、1;) |
以文件、证书为准 |
(六)“自主学习能力”模块
项目 |
具体任务 |
要求 |
积分标准 |
课外 阅读 |
图书馆借阅经历(每学年不能低于4积分,多 余完成量设上限为8积分1年。) |
图书馆提供数据为 准 |
1积分/本 |
个人原创读书笔记(读书笔记要手写,上限为 8积分/年。) |
上传数据为准 |
500字1篇/2 积分 |
课外写作(官网推送为准。同一作品被不同刊 物和媒体发表或转载的,只计最高积分,不重 复计积分。集体合作作品的第一作者按相应项 计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减半计积分。) |
主办单位证明或上 传数据为准 |
省、校、院级 分别计6、4、2 积分/篇 |
培训 |
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每项培训活动不少于 三次,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分别 乘以系数3、2、1、0.8) |
以文件或证书为准 |
10积分/项 |
等级考 试 |
通过国家大学生英语考试(分为六级、四级、 三级分别乘以系数3、2、1) |
以文件或证书为准 |
10积分/项 |
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分为三级、二级; 分别乘以系数2、1) |
以文件或证书为准 |
10积分/项 |
专业资格证书(取得教师资格证、设计师证等 从业资格证书) |
以文件或证书为准 |
10积分/项 |
职业培 训证书 |
取得专业类培训、驾驶证、CAD、红十字急救等 证书 |
以文件或证书为准 |
10积分/项 |
获取专业技能、文艺类、体育类、普通话等级 认证、裁判员证书等 |
以文件或证书为准 |
10积分/项 |
—17—
附件2
太阳集团tcy8722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积分申请审核汇总表
二级学院(盖章): 填表日期: 年月 日
序 号 |
姓 名 |
学 号 |
专业班级 |
项目类型 |
项目内容 |
申请积分 |
审核积分 |
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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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说明:1.项目类型分为: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担当、实践实习能力、创新创业能力、文体素质拓展、自主学习能力;
2.学生参加第二课堂需修至少220积分才算及格;该表填写所需数据可从第二课堂网络管理系统导出;
3.此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报校团委、一份二级学院存档。此表以EXCEL电子格式制表并报校团委,可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