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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 邓琦闿   审核:邓鲜艳   发布日期:2021-06-04  打印总结

一、工作人员安全守则

(一)最后离开工作区域的人员必须自觉检查和关闭所有门窗、锁定防盗装置,应主动拒绝陌生人进出。

(二)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区域前,应保证工作区域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如检查并锁上机柜、锁定工作电脑,并将桌面重要资料和数据妥善保存等等。

(三)未经馆长批准,禁止将钥匙、保安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他人员。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安全。

(四)工作人员对安全管理制度上的漏洞和不完善的地方有责任及时提出改善建议。

(五)禁止带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出工作区域。

(六)绝不允许与设备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设备。

(七) 出现盗窃、破门、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工作人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事件。

(八)禁止在书库、机房等禁烟场所吸烟。

二、用电安全管理

(一)工作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设备的供电、操作规程。

(二)工作人员应经常实习、掌握设备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三)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备、设施。

(四)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

(五)在真正接通设备电源之前必须先检查线路、接头是否安全连接以及设备是否已经就绪、人员是否已经具备安全保护。

(六)严禁随意断电、更改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七)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须及时向馆长汇报情况。

(八)工作人员对个人用电安全负责。外来人员需要用电的,必须得到管理人员允许,并使用安全、对设备影响最小的供电方式。

(九)工作人员需要离开当前用电工作环境时,应检查并保证工作环境的用电安全。

(十)最后离开设备安放场所的工作人员,应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应关闭长时间带电运作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用电设备。

(十一)禁止在无人看管时使用高温、炽热、产生火花的用电设备。

(十二)在使用功率超过特定瓦数的用电设备前,必须得到馆长批准,并在保证线路保险的基础上使用。

(十三)在危险性高的位置应张贴相应的安全操作方法、警示以及指引,实际操作时应严格执行。

(十四)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工作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停电应急工作。

(十五)应注意节约用电。

三、消防安全管理

(一)工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安全操方法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二)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通过馆长的批准。工作人员应保护消防设备不被破坏。

(三)应不定期进行消防常识培训、消防设备使用培训。

(四)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馆长汇报情况。

(五)应严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操作和安全警示及指引。

(六) 最后离开工作区域的工作人员,应检查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关闭将会带来消防隐患的设备,采取措施保证无人状态下的消防安全。

四、信息安全管理

(一)资料、文档、数据等必须有效组织、整理和归档备案。

(二)禁止任何人员将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他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

(三)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必须妥善存放。外来人员的确需要翻阅文档、资料或者查询相关数据时,应由相关负责人代为查阅,并只能向其提供与其当前工作内容相关的数据或资料。

(四)重要资料、文档、数据应采取对应的技术手段进行加密、存储和备份。对于加密的数据应保证其可还原性,防止遗失重要数据。

五、财产安全管理

 (一)日常物品、设备、消耗品等必须有清晰的数量、型号登记记录,对于公共使用的物品和重要设备,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借取和归还制度进行管理。

(二)工作人员有义务安全和小心使用设备、仪器,在使用完毕后,应将物品归还并存放于原处,不应随意摆放。

(三)对于使用过程中损坏、消耗、遗失的物品应汇报登记,并对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四)未经馆长同意,不允许向他人外借或提供设备和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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