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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2-11    审核: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科规通〔2023〕8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年度专项课题为职业教育研究专项。职业教育研究专项重点资助课题的申请人应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列出的研究范围和选题,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实际情况进行申报,一般资助课题不设申报指南,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选择与职业教育相关的题目进行申报。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人申报前必须认真阅读《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及各专项课题管理办法,了解课题的管理要求、结题成果要求、结题方式和结题程序。获准立项《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为《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

(二)职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为湖南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职工作人员、职业院校教职员工、相关教育科研机构(中心)人员。职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指标为4项。

(三)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或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上述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四)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

(五)避免重复申报。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省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请·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六)提交的《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申报人的签名。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2024年3月4日之前,申请人需认真阅读《填报须知》(见附件3)并填写《申请·评审书》,将电子文档按照“省规划2024专项+姓名+课题名称+重点/一般”的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kyc4206595@163.com

(二)2024年3月11日之前,学校组织专家完成校内评审。

(三)2024年3月14日之前,通过校内评审的课题,申请人登陆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网上服务管理平台(网址:j1.ping2000.com)完成网上申报。

(四)2024年3月16日之前,通过平台申报的课题申请人打印2份与电子申报材料(不含活页)相一致的A4双面打印纸质材料交至科研处。

 

附件:

1.2024年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职业教育研究专项重点资助课题指南

2.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3.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填报须知

4.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科规通〔2023〕8号)

科研处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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