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科规通〔2023〕1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本年度专项课题包括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我校申报指标2项)、国家教育考试研究专项(我校申报指标2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我校申报指标3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我校申报指标1项)、教育财建研究专项(我校申报指标3项)、教育督导研究专项(我校申报指标1项)、职业教育研究专项(我校申报指标4项)。各专项课题选题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围绕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着眼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破解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二、申报要求
(一)专项课题申报人均应具有相关工作、研究经历或实践 管理经验。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研究专项、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研究专项的课题申报,须有相对应的业务或管理部门参与其中。中小学教师发展研究专项申报人须为从事教师培养、培训等相关工作的教师、教育科研工作者和教育管理工作者。教育督导研究专项课题要求申报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教育督导工作3年以上。职业教育研究专项课题要求申报人为教育行政部门在职人员、职业院校教职员工、相关教育科研机构(中心)人员。
(二)主持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尚未完成 的,不得申报。有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不能 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 能完成研究工作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 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 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四)课题申报人按《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3 年专项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拟题申报。
(五)避免重复申报。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项目,须在《申请·评审书》(见附件2)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2023年3月3日之前,申请人需认真阅读《填报须知》(见附件3)并填写《申请·评审书》,将电子文档按照“姓名+课题名称+专项类别”的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1073076769@qq.com。
(二)2023年3月10日之前,学校组织专家完成校内评审。
(三)2023年3月14日之前,通过校内评审的课题,申请人登陆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网上服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116.62.79.5)完成网上申报。
(四)3月16日之前,通过平台申报的课题申请人打印2份与电子申报材料(不含活页)相一致的A4双面打印纸质材料交至科研处。
附件:
1.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2.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3.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填报须知
4.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科规通〔2023〕1号)
科研处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