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催生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学成果,特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应与学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卓越高职院校、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建设方案明确的标志性成果有关,并在教育教学改革、大面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紧扣立德树人、教育教学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有初步的研究成果和改革举措。
2.成果完成时间不晚于2019年7月,实践检验的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不少于2年。
3.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太阳集团tcy8722。
4.成果第一完成人应为在职在编、并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5.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9人。鼓励与其他部门、其他高校、地方、企业、科研院所联合组建团队。
二、培育选题
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培育项目应针对目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效果。主要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推进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推进信息化教学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及教学科学管理,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改革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在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增强学生就业和创业能力,促进教育教学与行业企业实际需求相吻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三、申报方式与时间
1.成果第一完成人填写《太阳集团tcy8722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提交所在部门审核盖章。各部门填写《太阳集团tcy8722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申报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kyc4206595@163.com。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
3.联系人:包文婷;联系电话:4206595。
四、有关要求
1.培育项目是为设立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准备,采用“部门规划申报+学校统筹”的思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教学成果奖培育作为当前教学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提升教学工作水平、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重要抓手。
2.各部门要组织学习研究有关文件制度,认真分析近两届国家和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奖情况。深入宣传、广泛动员,深入挖掘在教育教学中的特色与优势,遴选部分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成果,统筹资源、深度挖掘现有成果、潜在成果并进行融合,组建结构合理的项目团队,结合本部门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向学校推荐拟培育项目。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部门申报的培育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培育项目立项名单。校级教学成果奖原则上将从培育项目中产生。
附件:1.太阳集团tcy8722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表
2.太阳集团tcy8722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