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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0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唐云    [发表时间]:2020-05-28    审核:刘光平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现组织2020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项目分为优秀青年项目和一般项目。

优秀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岁(截至2020年1月1日),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一般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截至2020年1月1日)。

二、申报指标

我校可申报优秀青年项目3项,一般项目9项。

三、申报要求

1.加强基础研究。优秀青年项目应有一定比例的基础研究选题。基础研究应围绕国家科技创新 2030 重大项目、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针对高校“双一流”学科的前沿科学问题、可能形成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的基础科学问题、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研究;社科项目要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有关教育的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等重要思想、重点工作开展创新研究。

2.突出成果转化。各项目负责人应将知识产权管理体现在项目的选题、立项、实施、结题、成果转移转化等各个环节。在项目立项前,进行专利信息、文献情报分析,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估,确定研究技术路线,提高研发起点;项目实施过程中,跟踪项目研究领域工作动态,适时调整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及时评估研究成果并形成知识产权;项目验收前,要以转化应用为导向,做好专利布局、技术秘密保护等工作,形成项目成果知识产权清单;项目结题后,加强专利运用实施,促进成果转移转化。

3.实行分类指导。对于基础研究,项目立项及验收应坚决摒弃以刊评文,评价重点是论文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直接判断依据;对于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立项及验收的评价重点是对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以及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实际效果,不以论文作为单一评价依据。对于服务国防的科研项目,项目立项及验收原则上不把论文作为评价指标。

4.注重与人才培养相结合。项目研究应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教师成长成才相结合。项目选题应围绕学科方向,着力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有利于传统专业改造和新专业建设,有利于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有利于提升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5.落实严格管理。项目负责人应为在职在岗教师。已获得省直有关部门及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再向我厅重复申报。主持承担我厅科学研究项目没有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且主持、参与在研的项目数累计不超过3项。高校双一流学科所属申报项目,项目组主持人及主要成员应为本学科成员。

四、申报程序

1.提交电子档。申报人需在2020830日前将填写完整的《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电子档发送至邮箱804226478@qq.com

2.提交纸质文件。申报人将与电子档内容一致的纸质文件打印1份,经项目组成员本人同意,在申请书上签名后交至科研处。集中受理时间为2020831日至202091日。

3.组织专家评审。学校严格按规定条件和申报限额的要求在个人申报基础上于202092日至202099日组织专家评审。

4.公示拟推荐名单。学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910日至2020912日。

5.网络申报。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人员于2020913日至14日凭学校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gxy.hunnu.edu.cn/ResearchManagementSystem)进行网上填报和提交。

6.提交最终纸质材料。项目负责人于2020915日将系统导出的带水印二维码的《项目申请书》打印一式2份交至科研处。

联系人:唐云,联系电话:4206595,邮箱:804226478@qq.com

 

附件:《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科研处

20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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