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现开展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为全面落实学校“争创双一流”对科研的基本要求,提升学校科研实力与内涵建设,现组织全校教职工积极参与该项课题的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年度学校教师可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的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及自筹经费项目(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二、申报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
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4.申请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或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次项目。
三、申报程序
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请评审书》启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请有申报意向的教师登陆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进行申报,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相关教师根据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注册个人用户账号或通过以往既有的个人用户账号登录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四、其它事项
1.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相关教师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及学术特长,自拟研究课题进行申报。其它未尽事项,请详见《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
2.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0日,请申报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1:《教育部2018年规划、青年及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评审书》
附件2:《2018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科研处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