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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文/龙军           [发表时间]:2018-01-17    审核:  [来源]:科研处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通知要求,学院现开展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为全面落实学院“争创双一流”对科研的基本要求,提升学院科研实力与内涵建设,现组织全院教职工积极参与该项课题的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年度学院教师可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中的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20万元)及青年项目(2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该项目申报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3315日后出生)。

2.重点项目申请者,需是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同专业研究课题的负责任人(在申报材料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般项目申报者,须在与申报项目相关研究领域的重要期刊发表相关研究论文至少3篇,或有主持完成的相关研究专著(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具体情况)。

3.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请。

4.申请其它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5.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

三、申报程序

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教师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四、其它事项

1.请申报教师自行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及管理办法,仔细研读后再行申报。

2.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310日,请申报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1:《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

附件2:《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稿)》

科研处

2018年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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