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加强我校科研成果管理,现对学校教师2016年度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科研成果统计将作为科研奖励的依据,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统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科研学术成果统计的时间范围: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2.科研学术成果类别包括科研课题(项目)、著作(教材)、学术论文、作品、专利、成果获奖等。
3.科研学术成果应以太阳集团tcy8722为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作品必须是第一作者或独著(参与编写专著、教材除外),科研课题(项目)、专利、获奖必须为主持人。
4.论文、作品必须是发表于正规出版物上,在非法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作品不得统计。
二、材料要求
1.科研课题(项目)应提交立项文件或结题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著作(教材)应提交原件以及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在内的复印件;论文、作品发表应提交出版物原件以及包括正文、目录、版权页、封面、封底在内的复印件;专利应提交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果获奖应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各部门按规定的汇总表(见附件)对本部门教师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汇总,汇总表电子文档和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文档交至科研处。
3.各部门收集成果时,应妥善做好原件资料的整理与保管,用档案袋分袋装好(1人1袋),档案袋的正面贴上成果统计表,以便核对,成果较多需要分装多个档案袋的,请标明序号。原件与复印件的摆放顺序与汇总表一致。
4.请各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没有准确规范填写汇总表及装袋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科研处将不予受理。
三、报送时间
所有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按规定时间报送学校科研处。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28日。
附件:2016年度太阳集团tcy8722科研成果统计表
科研处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