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科研学术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学院):
为加强我校科研成果管理,现对学校教职工2014年度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科研成果统计将作为科研奖励的依据,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配合,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统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科研学术成果统计的时间范围: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2.科研学术成果类别包括学术论文、著作(教材)、作品、科研项目、课题及成果发表或获奖。
3.科研学术成果应以太阳集团tcy8722为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作品必须是第一作者或独著(参与编写专著、教材除外),科研课题、项目、获奖必须为主持人。
4.论文、作品必须是发表于正规出版物上,在非法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作品不得统计。
二、材料要求
1.论文、作品应提交出版物原件以及包括正文、目录、版权页、封面、封底在内的复印件;著作应提交原件以及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在内的复印件;获奖成果应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科研项目、课题应提交立项文件或结题鉴定、评价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各部门按规定的汇总表(见附件)对本部门教职工的科研成果进行统计汇总,汇总表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交至科研处。
3.各部门收集成果时,应妥善做好原件资料的整理与保管,用档案袋分袋装好(1人1袋),以便核对。原件与复印件的摆放顺序与汇总表一致。
三、报送时间
所有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按规定时间报送学校科研处。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20日。
附件:2014年度太阳集团tcy8722科研成果统计表
科研处
2015年10月24日
2014年度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科研成果统计表
填报部门 (签章)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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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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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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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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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立项(结题)时间获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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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物、著作名称、出版单位、发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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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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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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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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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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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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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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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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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独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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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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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著、主编
独著、副主编、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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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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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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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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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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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论文、著作、课题不要填写获奖情况,课题在备注栏填写开题或结题;
2.获奖、课题不要填写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