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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           [发表时间]:2018-11-30    审核: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519号)文件精神,我校现开展2018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限额

2018年省教育厅下达给学校的申报数额为优秀青年项目2项,一般项目8项。

二、申报要求

1.加强基础研究。基础研究应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主要围绕省“双一流”学科的前沿科学问题、可能形成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的基础科学问题、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研究;社科项目要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有关教育的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等重要思想、重点工作开展创新研究。

2.突出应用研究。项目应紧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相关研究,特别是对我省“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建设“制造强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互联网+”和“十三五”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确定的6大产业领域、优势支柱产业进步等开展创新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项目研究成果应着眼于转化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着眼于推动智库成果转化。

3.注重与人才培养相结合。项目研究应与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与教师成长成才相结合。项目选题应围绕学科方向,着力提升学科建设水平,有利于传统专业改造和新专业建设,有利于更新课程教学内容,有利于提升教师自身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水平,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已获得省直有关部门及省级以上资助的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主持承担科学研究项目没有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且主持、参与在研的项目数累计不超过2项。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均需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名。

5.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0(201811日止),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60(201811日止)

三、申报程序

1.申报者在1217日上午10:00之前将填写完整的《项目申请书》纸质版11份及电子版交至科研处,申报者请严格遵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科研处对逾期报送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2.1218-20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3.1221-22日,对评审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4.1223-24日,通过评审并公示无异议的课题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提交,学校审核同意推荐;

5.1225日,申报者从系统中打印学校推荐后带水印二维码的《项目申请书》12份,交至科研处。

科研处

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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