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催生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学成果,特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应与学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卓越高职院校、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建设方案明确的标志性成果有关,并在教育教学改革、大面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紧扣立德树人、教育教学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有初步的研究成果和改革举措。
2.成果初步研究完成时间不晚于2018年7月,实践检验的时间截止到2020年6月不少于2年。
3.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为太阳集团tcy8722。
4.成果第一完成人应为在职在编、并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员工。
5.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9人,可以为本校教职员工,也可以为外校或行业企业人员。
二、申报方式与时间
1.成果第一完成人填写《太阳集团tcy8722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提交所在部门审核盖章。各部门填写《太阳集团tcy8722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申报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版提交至科研处(致美楼205),电子版发送至kyc4206595@163.com。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5日。
3.联系人:包文婷;联系电话:4206595。
三、其他
1.培育项目是为设立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准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结合本部门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向学校推荐培育项目。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部门申报的培育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培育项目立项名单。校级教学成果奖原则上将从培育项目中产生。
3.学校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明确各培育项目下一步要推进的相关工作,并下达任务书。成果第一完成人要根据任务书制定具体的教学研究和改革计划,确保按质如期完成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任务。
附件:
1.太阳集团tcy8722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表
2.太阳集团tcy8722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