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题主持人:
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管理规定,课题通过结题验收后应尽快报销课题经费,课题通过中期检查(研究期限过半)可报销50%的课题经费。请各课题主持人在2018年12月20日前完成课题经费报销。经费报销请按照课题经费管理办法及学校财务相关规定。
学校已正式启动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工作,将对全校科研课题经费进行全面清理,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8〕119号)规定,已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经费到期不报销将由省财政收回,请各主持人高度重视,按期完成课题经费报销工作。
科研处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