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期末实训教学场所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张春杏 审核:赵继学 时间:2021-12-2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训教学场所安全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期末和寒假期间实训教学场所工作,对所属实训场地进行全方面的安全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所有实训教学场地。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依据《《太阳集团tcy8722实训室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太阳集团tcy8722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暂行)》等进行,重点检查实训教学场地的水电安全、消防安全、仪器设备安全、危化品管理安全等。
三、检查安排
(一)各二级学院自查
各二级学院组织所辖实训场地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学院须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整改,并于2022年1月3日前将自查报告发符燕津副处长(QQ:775051310)。
(二)学校检查
二级学院自查完成后,学校将由分管教学、安全工作校领导带队,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对二级学院所辖实训场地进行检查,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检查中发现的即知即改问题,二级学院应在放假前完成整改。对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按期复查,形成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四、检查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实训教学场所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学校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教学实训场所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教学实训场所安全事故发生。
教务处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