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招租公告
因学校门面租赁合同到期,现向社会招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租方式
采用公开竞拍的方式招租。
二、经营场地
学校4号学生公寓一楼4-5号、6-10号、11-12号、14号、15号、16号门面
三、经营项目及竞拍起拍价
序号
| 门面号
| 经营项目
| 竞拍起拍价(万元/年)
|
1
| 4-5
| 面包、糕点类
| 6
|
2
| 6-10
| 超市
| 18
|
3
| 11-12
| 美术用品
| 6
|
4
| 14
| 文印照相
| 3
|
5
| 15
| 果饮类
| 3
|
6
| 16
| 电脑维修
| 3
|
四、报名条件及要求
1、学校门面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法人,近三年无违法犯罪记录(由当地派出所出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有一定经营管理能力和经验、重信誉者均可报名。
2、报名时需交纳与参加竞拍项目的起拍价等额的保证金。如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竞拍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门面租金,中标人须补足差额部分。
3、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须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合同到期后无息退还。
4、每个报名者限中标一个经营项目,一个项目中标后不参加下一个项目竞拍。
五、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为四年。
六、经营必知事项
1、经营者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指定项目,不得更改经营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将门面转让他人经营。
2、经营者须按经营合同规定按时足额缴纳门面租金和水电费。
3、店面装修由经营者负责,装修方案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期间不得有损原有房屋结构。
4、经营者在经营期内违反合同,学校有权终止合同,收回门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经营期内,如学校规划和建设需要终止合同,经营者应无条件服从:经营未满一年的,按照不超过50%的装修(固定不可拆除部分)费用予以补偿;经营一年以上的不予补偿。在经营期内因违反合同被提前收回门面的,不予补偿。
6、经营者按规定办理好各种证照,自觉接受食药局等相关部门的督查。
7、未尽事项在经营合同中约定。
七、竞拍注意事项
1. 竞拍人须按要求交纳保证金后方可参与“竞拍”。
2. 门面逐一进行竞拍,价高者中标。
3. 竞拍人每举牌一次至少加价1000元,不超过10000元。
4.严格按规定竞拍。如:提前举牌无效、落锤后举牌无效等。
5.竞拍中标人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未中标者在竞拍结束后十日内到后勤处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6、对无人报名或报名只有一家的门面,将作流标处理,学校另行招租。
八、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2018年8月2日
2、竞拍时间:2018年8月3日上午9点
3、报名地点:太阳集团tcy8722后勤处
4、联系电话:0737-4110995
太阳集团tcy8722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