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精神,结合《太阳集团tcy8722学术委员会章程》和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启动太阳集团tcy8722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现将换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教学和科研业绩突出,了解本专业领域的学术前沿;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了解全校的学术动态,具有参与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意愿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够任满一届。
(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殊专业可考虑其它系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二、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太阳集团tcy8722学术委员会章程》对委员人数和各学科专业委员比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学术委员会总人数为15人。
三、校学术委员会推选程序和产生办法
(一)按照学术委员任职条件和候选人分配名额(见附件),各院系部民主推荐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也可接受自荐。根据民主推荐和自荐情况,由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职能部门的委员候选人由校长提议。各部门将推荐的符合委员条件的候选人,报送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设科研处)。候选人名额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人数占全校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人数的比例确定(见附件)。
(二)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对委员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学术委员会的人员结构,提出校学术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
(三)校务会审议确定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报学校党委会审定。
(四)公布审定结果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公示无异议后,召开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会议,根据校务会建议名单,选举产生学术委员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根据《太阳集团tcy8722学术委员会章程》,科研处处长兼任学术委员会秘书长。校长正式聘任当选委员并颁发聘书。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充分认识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的地位。
(二)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提名推荐酝酿工作,保证有关工作有序、顺利展开。
(三)各部门要确保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公平、公正地进行,如有违反纪律的行为,经查实后严肃处理。
(四)各部门于1月18日17:00之前将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名单报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附件:太阳集团tcy8722学术委员会名额分配表
太阳集团tcy8722
2018年1月15日
附件:
太阳集团tcy8722学术委员会名额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