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驻地是指出差人员单位所在的市区(设区市)或县(市)域范围,与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相一致。
在长省直机关的常驻地为长沙城区,指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乡镇除外)、长沙县城(星沙街道、泉塘街道、湘龙街道范围内)。
在益阳的市直单位常驻地指赫山区(乡镇及龙光桥街道办事处的村除外)、益阳高新区(谢林港镇及位于赫山区乡镇区域内的党政机关和相关部门除外)、资阳区(乡镇及长春经开区的资管委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