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湖南省2015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单位名单的通知

作者: 审核:   时间:2015-07-06 点击数:

关于公布湖南省2015年教育信息化

试点项目单位名单的通知

湘教通〔2015251

 

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厅委相关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2015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申报、2014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中期评估、20122013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128号)要求,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确定株洲市天元区等11个区县为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县(市区),长沙市雨花区长塘里小学等77所学校为湖南省教育信息化专项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名单见附件1)。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进一步明确归口责任。各市州教育局和高校要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加强对本区域(本学校)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支持,切实担负本区域(本学校)承担的试点项目归口管理责任,跟踪管理项目进展,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单位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

2.进一步推动观念转变。为切实推动各试点单位转变观念,把握教育信息化发展趋势,提高试点工作成效,我厅将于9月中旬举办2015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负责人专题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专家对试点工作的方案设计、措施重点及组织实施进行指导。各试点项目负责人参会情况将纳入试点项目中期评估的考核指标。

3.进一步优化试点路径。各试点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申请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具体内容和阶段性目标,形成《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计划任务书》(见附件2),细化进度安排、配套政策、保障措施、责任主体、预期成果等内容。《计划任务书》请各市州教育局和高校汇总后,于71日前报我厅信息化办(联系人:厅信息化办,喻静,0731-89728326)。

4.进一步强化过程监管。根据《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湘教通〔2013563)要求,各试点项目单位应根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我厅将对所有试点项目进行空间管理,组织开展抽查、中期评估、交流推广等活动,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试点单位进行动态调整。对未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试点单位和试点项目,实行退出机制;完成试点工作的单位和项目,要及时向我厅申请验收,我厅将对试点成效明显的单位和项目进行表彰宣传和经验推广。

附件:1.湖南省2015年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单位名单

      2.湖南省教育信息化试点项目计划任务书

 

 

湖南省教育厅

201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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