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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

【 作者:文/图 游子怡        | 编辑: | 审核人: | 发布日期:2016-11-01 | 来源:保卫处        | 点击数:

10月31日,学校保卫处接到益阳市公安局发送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并按要求在校园人口密集和重要位置进行张贴,同时在教师微信群和班级QQ群进行了转发。

《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和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分12条进行了阐述,望全校师生知晓枪支、弹药、爆炸物品都属国家严格管制物品,私自藏有(持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制造、买卖、运输、邮寄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行为都是法律所禁止的犯罪行为,望大家切莫触犯。

同时请各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安排辅导员在学生中进行宣传教育,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置。

通告全文

逸美楼门口张贴的通告

弘美楼门口张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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